赡养父母就是众多减免纳税政策中的一条,具体标准是:子女支付老人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总和的50%以上,即可申请父母为被赡养人。即使其未与父母住在一起,但负担了父母的住房、医疗、保险、交通等各项费用,也可享受减免纳税的待遇。如果是由家庭中几位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任务,只要总赡养费用高于50%,而每人只负责10%,也可申请减税。而2011税务年度,因赡养父母而享受税务减免的数额为每人3700美元(1美元约合人民币6.2元)。
当然,美国鼓励子女赡养父母而减免纳税的政策,最为人性化的一面则表现为:对于经济困难的子女,如果他们本身没有工作,或收入微薄,则可以向政府申请免税。同时,还能得到政府的补助。若这部分子女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政府会为其提供廉租房,他们只需交很少一部分的房租,其余则由政府埋单。而且,每个月政府会为其提供食物券,可在超市使用。
在政府的大力推进和支持下,美国的年轻人也开始变得像亚洲人一样,亲力亲为地照顾自己年事已高的父母。但不管怎样,美国通过减免纳税的政策来鼓励子女赡养父母的做法,让人听起来,心理上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德国:敬老储存
到德国一趟,有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德国,我住在侄儿家中。侄儿颇为热情,衣食住行都照顾得妥妥当当,还带着我逛了不少地方。周末,我本来打算去附近一个乡镇走走,侄儿却面露难色地告诉我,周末他得去老年公寓当义工。
我还记得,在国内时,侄儿并不是个热心公益的人。怎么到了德国,整个人就变了?侄儿笑着解释,说在德国,定期到老年公寓当义工,为老年人免费服务,这样才能累积日后的养老资本。
原来,德国有一项奇特的规定。公民成年后,如果愿意到老年公寓义务服务,免费照顾老年人,其做义工的时间将由老年公寓定期统计,汇报给政府,当成一项数据储存起来。他将来老了后,一旦入住老年公寓,自己从前为老年公寓义务服务了多少时间,就可以享受多少时间来自他人的义务服务。
在德国,尽管社会福利制度十分完善,但如果入住老年公寓,或者进入一些养老中心,难免还是要有一些费用。特别是请看护照顾老年人的生活,更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可如今,德国出台的这项措施,为养老提供了另一种有趣而颇具实效性的方法。
我颇为好奇,让侄儿带着我到附近的养老中心。果然,那里有很多年轻人自愿到老年公寓为老年人服务。每个义工的脸上都带着笑容,他们对老年人的照顾很周到。毕竟,这也是在为自己日后的养老储存资本,在服务他人的同时,也是在服务自己。
日本:一碗汤距离
在精神赡养老人方面,日本有套独特的办法。日本老人与子女的同居率非常高,至今还存在一种社会习俗,即只有父母与已婚孩子共同生活才被认为是正常的、能给人以安宁的生活形态。即使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为保证子女常回家看看,日本提倡一碗汤距离原则,即父母和孩子两家之间的最佳距离是煲好一碗汤送过去刚好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