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000年,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0年2003年,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3年2004年,中共青海省委书记;
2004年2007年,中共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2005年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7年2008年,中共陕西省委书记;
2008年2012年,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中央组织部的结构设置:
办公厅
党建研究室
组织局
干部监督局
干部教育局
干部一局(干部调配局)
干部二局(党政与外事干部局)
干部三局(经济与科技教育干部局)
干部四局(中央与国家机关干部局)
干部五局(企业干部局)
老干部局
人才工作局
人事局
直属机关管理局
机关党委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中组部最新干部任免:
漫画:清白做官。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阅读提示:一直以来,只填报不核实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漏报、错报个人信息。中央组织部把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作为今年加大干部监督力度的3项重点任务之一,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让领导干部感到戒尺在侧、悬剑在顶,使他们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而遵纪守法,廉洁办公。那么领导干部需报告哪些个人事项?不按规定报告会如何处理?抽查核实后如何处理?
哪些领导干部需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领导干部需报告哪些个人事项?
应报告的共有14项,其中和领导干部婚姻家庭情况有关的有8项,分别是:本人婚姻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通婚情况;子女与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