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白诗的自注实际上又扮演了一个推波助澜的角色。白居易目前存诗2700余首,其中500余首诗歌有少则一条、多则十余条的自注。由于唐代诗人别集流传至今者,《白氏文集》最称完璧,这些注释乃白居易自己所加,已经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可。白诗自注以题注和诗内夹注的方式呈现,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白诗的写作时间及与之有关的人物、事件,乃至字词读音与典故出处等。这些自注作为解释说明性的文字,追求将诗歌中所涉及的信息解释清楚,落到实处,使读者原本就不多的想象空间进一步固定化、现实化,与含蓄蕴藉的诗歌美学追求背道而驰。其典型表现有三。
第一,诗注与正文提供的信息重复,使诗歌词沓意尽。白诗中大量关于诗歌写作时间、地点、所涉人物的自注,绝大多数与诗歌的情感表达没有密切的联系,有的甚至与诗句所表达的内容重复。如《河亭晴望》题注“九月八日”,而此诗结句云:“明朝是重九,誰劝菊花杯。”即使没有题注,从诗歌的尾联也可以推知写作时间,因此这一题注纯属多余。又如《和刘郎中伤鄂姬》诗云:“不独君嗟我亦嗟,西风北雪杀南花。不知月夜魂归处,鹦鹉洲头第几家。”末句注云:“姬,鄂人也。”诗题中已经明言“鄂姬”,而诗歌末尾又加上了一个蛇足的注释,实无必要。再如卷十一《初入峡有感》诗云:
上有万仞山,下有千丈水。苍苍两崖间,阔狭容一苇。瞿塘呀直泻,滟滪屹中峙。未夜黑岩昏,无风白浪起。大石如刀剑,小石如牙齿。一步不可行,况千三百里。自峡州至忠州,滩险相继,凡一千三百里。
仅从诗歌本身来看,其对于峡中道路之险阻难行已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形容,即使不借助诗歌自注,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出石危滩险之景象和诗人行役之艰难。而诗歌自注则在这种本就详尽的描写之后又加一赘笔,显然是没有必要的。这种类型的注释在白诗自注中数量颇大,其《思竹窗》“不忆西省松,不忆南宫菊”句注云:“西省大院有松,南宫本厅有菊。”《朱陈村》“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句注:“其村唯朱陈二姓而已。”等等,皆属此类。
第二,自注对诗歌逐句解释,串讲诗意,使诗歌等同于记述的文章,缺乏诗味。如其著名的《霓裳羽衣歌》一诗,诗中关于歌舞、音乐的描写,反复使用了比喻、夸张、拟物、通感等修辞手法,本来可以给读者以想象的空间,自己去体味霓裳羽衣舞仙袂飘飘的姿容。但白居易显然不满足于此,从“磬箫筝笛递相搀,击弹吹声逦迤”句开始,逐句注释,将霓裳羽衣歌舞的姿容、曲拍等一一道来,更像是关于霓裳羽衣舞的现场表演记录。虽然自注使我们对于歌舞的了解更具体详细,但原本具有诗味的语言,在注释的消解下,显得枯淡无味。再如《自到郡斋仅经旬日方专公务未及宴游偷闲走笔题二十四韵兼寄常州贾舍人湖州崔郎中仍呈吴中诸客》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