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平顺(资料图)
2007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协原主席宋平顺在办公室自杀身亡。此后国内外关于其畏罪自杀的各种说法一直不断,但都未能从官方得到证实。7月5日,新华社正式对外刊发了这一消息,并称经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
据官方的权威说法,宋平顺畏罪自杀的主要问题是:道德败坏,包养情妇;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宋平顺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07年6月3日白天参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在当天的参观活动结束前,当时,新上任的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向随行的领导干部们发表了讲话,指出,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1945年7月出生于河北深泽的宋平顺,在1960年7月参加工作后,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一处副科长、副处长、副局长、局长、天津市副市长。1993年开始进入天津市常委班子,2002年出任中共天津市政法委书记。
据当时媒体的披露,在6月3日当晚自杀前,宋平顺曾接受过中央纪委工作人员的谈话,但显然并非进入两规。因此,如果真是进入了两规程序的话,宋平顺便不可能有机会自杀身亡。
释疑
死后为何也能追加党纪处罚?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不论被查官员生或死,根据党纪都可以进行惩处。在操作上,之前一些官员在审查期间死亡的一般就不了了之了,不论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一是不会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二也不会追加党纪处理。党员的身份是永久的,即便死亡了也要保留,所以才可能死后开除党籍。有的人死了才被追加共产党员身份,是一个道理。
庄德水认为,死后还要追加开除党籍处分,此举有释放信号的意思,相当于对官员违纪违法的一个表态,只要违纪违法,不论生死,都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