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在2012年调研时发现,生产、销售假药案件高发,这些假药多是宣称治疗心脑血管、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疾病的药物,销售范围遍及全国34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涉案金额动辄十几万元。
2012年8月,公安部指挥3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缴获各类假冒伪劣药品2.05亿片,涉案价值11.6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00多个。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法分子制售假药手段卑劣、危害巨大。从侵害对象看,主要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皮肤病等慢性、疑难病症患者或癌症等急重症患者。
在制售假劣药品的过程中,违法者并非不知道药品的风险,并非不能控制药品的风险,而是为了追逐更高的利润,有意对药品风险视而不见。
在2013年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中,涉案人叶某供认,她一般以一盒10瓶、每瓶6.8元的价格和规格从售药联系人张某处购买消渴降糖胶囊,然后再通过自己的重新包装,以5瓶一盒、每盒380元的价格卖给患者,每瓶赚取的差价超过10倍。
宋华琳表示,始终会有人为了巨额的利润,而不惜铤而走险,去操控隐瞒药品信息,以牺牲公众健康为代价来牟利。这也是假劣药品事故多发的整体背景所在。而这也从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强化假劣药品的监管。
假药何以屡打不绝
近年来,我国在完善药品法律体系、强化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方面的力度亦不断加大。
2009年5月15日,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制度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3个部门联合建立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协调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
2016年5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调整: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增加商务部为成员单位。
为了重点解决执法办案协作难题,2012年3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
此外,刑法修正案八也降低了入罪门槛,即只要在明知是假药的前提下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依然存在的问题是,制售假药的暴利甚至超过贩卖毒品,但是可能受到的惩罚风险与贩卖毒品相比则小得多。制售假药行业内盛传,有贩毒的利润,无贩毒的风险。
以深圳跨国制售假药案为例,涉案金额高达1.89亿元,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十大假药案件(部分案件尚未判刑)中刑罚最高的案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表示,只要假药没有直接致人死亡,涉嫌制售假药的不法分子就多被判处轻刑、缓刑甚至仅处以罚金,从未有处以极刑的案例,惩戒震慑的作用有限。只要吃不死人成为不法之徒疯狂制售假药,大发黑心财的安全底线。
张建成说,刑法修正案对于假药犯罪致死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未作出相应司法解释。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起刑点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危害相比显属畸轻。加之实践中又多适用轻刑、缓刑甚至仅适用罚金,难以起到惩戒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