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我省一些地方盖起的房子入住率低问题。一是正确引导开发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开发企业建设更多的受市场欢迎的中小户型商品住房,防止出现新的滞销情况。二是合理控制新城新区开发节奏,加大现房销售力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差别化税收政策,合理调整限购措施,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城新区正在编制完善道路、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确保2018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五是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吸引外来人口就业、置业的作用,重点推进省级100个工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组织编制沈铁、沈抚、沈辽等跨地区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充分利用沈阳等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吸引中心城市人口到新城新区购物、置业,促进自身发展。六是加大待售房较多地区去库存化力度。省政府已出台《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若干意见》,大连、丹东、营口、葫芦岛等沿海城市还陆续到省外巡展,为买卖双方搭建平台。
1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效不容高估问题。主要包括3个方面。
(1)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违规公务用车等问题。一是对反映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信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责令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及时提醒、批评、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函询1493人(次),诫勉谈话908人(次)。二是采取纠正查处先行的倒逼机制,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省发展改革委2012年至2013年违规提取现金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省审计厅逐项审计;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认真检查反思,深挖问题根源,坚决彻底整改;责成省审计厅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延伸审计,对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省纪委和相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已制定下发《省发展改革委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自检自查工作方案》,重新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对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针对岫岩县多部门公款送玉件礼品等问题,鞍山市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责成市纪委牵头负责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查处之中。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共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信访问题1255件,比第一批增长12.1%;筛选出典型信访案件694件,比第一批增长93.9%;查处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52人;查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3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51人。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依托省市主流媒体对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公开查处和揭露。在新闻媒体通报我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已有34起。今年5月以来,通过民心网受理群众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1件,查处1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组织处理2人,诫勉谈话15人,责令检查检讨11人,批评教育17人。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出台了《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辽宁省省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关于严格控制省政府会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意见》,着实形成了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长效机制。
(2)关于过去领导干部多另配一部越野车问题。省委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相关越野车辆处置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各相关单位和地区积极行动,全力配合,目前问题已基本解决。经调查核实,全省12家省直单位和沈阳、大连两市共有44台越野车。省级领导外借使用的20台越野车已全部退还原购车单位;省级领导原配备的21台越野车已全部转为应急用车和执法执勤工作用车;沈阳市人大1台和市政协2台越野车年底前完成拍卖处置,其资金上缴市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