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虚增财政收入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试行)》,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对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8种不作为情形,对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中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影响事业发展等7种不担当情形,进行问责。三是调整财政收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取消考核56个城区财政收入指标,不再对城区和县(市)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增幅进行排名。四是抓实具体问题整改。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大连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7月底开始组织全市各区市县、先导区对财政收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地区进行审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市领导专门约谈高新园区、普兰店市和庄河市主要领导,提出严肃批评;责成3个地区财政局长作出深刻检查,其他责任人由3个地区党委、政府分别进行调查处理与问责,其中对虚增财政收入问题较为突出的庄河市塔岭镇镇长作出免职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和查处情况在全市进行了通报。五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和确定财政收入预算目标。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对寅吃卯粮、空转收入等问题开展自查整改,坚决遏制财政收入征管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今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据实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审议。六是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体制要求,实行财政收入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加大对财政收入征管的审计和督查,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3.关于招商引资弄虚作假问题。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查处,标本兼治。一是取消利用外资指标考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的意见》,明确引进外资统计范围和办法。各市正在研究制定引进内资的统计汇总办法,规范组织内资统计工作。二是认真自查整改。7月30日召开由各市外经贸部门参加的自查整改专题会议,部署全系统整改工作,8月7日组织各市经济合作部门召开了全省招商引资整改工作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关于沈阳、营口、盘锦等市虚增外资的问题,省政府已在2011年进行了整改。三是调整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将于2016年9月初召开整改工作大会,通报前一时期全省招商引资整改工作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意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改进招商方式,规范数据统计,优化投资环境。
14.关于举债搞形象工程问题。主要包括2个方面。
(1)关于一些市县为追求政绩弄虚作假问题。一是优化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2016年10月修改完善《2016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方案》。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地方融资平台。严格审核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继续开展存续期的平台债务专项稽查,指导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完善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制管理信息系统,制止违规融资及担保等行为。三是制定举债偿债规划。2016年年底前出台《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的配套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借、用、还的全过程管理。四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各市正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各地政府性债务预警结果梳理有关债务情况,抓紧制定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今后地方政府债券等重大债务举措,均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五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及责任追究机制。正在推进《辽宁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制定的前期工作,待国家《政府投资条例》正式公布后择机印发;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进行问责。六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我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不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研究提出了我省5年产能压缩目标,停止审批新建开发区,对现有开发区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