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子女随迁入户办理指南(2)

户口政策2018-11-27李一老师

  3、随迁自行捡拾的弃(婴)童的,另提供加盖原籍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盖章复印件1份)。

  (八)申请人另一方父(母)方系港澳台居民或无国内户口的华侨、外国人的,须分别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中国护照和在居住国的居留证件或签注或其他证明、外国护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以上证件不是用中文签发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收费标准 :4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自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上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光明、坪山六区的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的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

  分局 地址 联系电话/投诉电话

  福田分局 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栋 82923357

  罗湖分局 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二楼综合受理大厅 84460482 84460483

  南山分局 南山区深南大道10388号 84466097

  盐田分局 盐田区沙头角官上路6号 84460803

  宝安分局 宝安区前进一路139号 84456968

  龙岗分局 龙岗中心城德政路6号 84468233

  光明分局 光明新区牛山路2号光明公安分局大院内 88211303

  坪山分局 坪山新区龙坪路1号 84443018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市政府下达的人口机械增长指标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

  (三)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和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迁移证明》有效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迁移证明》、结婚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成年申请人入户需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申请人根据入户地选择情况需分别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相应房产证核验。其中,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的,须户主或业主同时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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