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元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一、新生婴儿上户
(一)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条件,按照户口管理相关规定,小孩出生后只能随父或随母上。(夫妻双方均是军人的除外)
1、父或母书面申请入户申请申请必须写明出生婴儿的出生时间、性别及姓名。
2、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血型。
6、派出所领导或窗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办理。
(二)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区户籍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回国入户的。
1、户籍在我区的监护人书面申请应写明婴儿的出生地、出生时间、性别及婴儿姓名以及未取得国外国籍。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需到计生部门补办的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国外领取结婚证的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7、婴儿血型。
8、派出所领导或窗口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办理。
(三)计划外出生婴儿入户
条件,计划外新生婴儿(含已婚无计划生育子女、非婚子女)入户。
1、监护人书面申请除写明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及姓名外非婚生子女还应该注明随其上户的原因。
2、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亲子关系证明或DNA亲子关系鉴定)(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无计划生育入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子女入户提供申报时如要求监护人填全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信息必须要齐全)(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