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上海市船舶户牌办事指南(2)

户口政策2018-11-27李一老师

  (三)申请文书名称

  《船舶户牌申(补)领登记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八、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批准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批准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出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

  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

  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九、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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