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六安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2)

户口政策2018-07-13王华老师

序号任 务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完成标准
1发展目标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争取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全面放开市辖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限制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2016年指导设定落户条件。
3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妥善解决重点问题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2016年在我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2016年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上述人员凡自愿在我市工作的,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市卫计委、市公安局等2016年建立《出生医学证明》核查鉴定机制;妥善解决公民生育子女未落户和其他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4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市公安局2016年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等分别负责2020年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5落实居住证制度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政府法制办等2016年认真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
登记办法》和《六安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6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2020年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人行六安中心支行等2020年建设完成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7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市公安局2016年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市教育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分别负责2016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台配套政策,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涉及纠正“重、漏、错、假”户口的公民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或换领新的证照,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参与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

8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六安中心支行等2020年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9强化教育保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2020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10促进就业创业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20年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11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2020年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12健全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2020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13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市住建委2020年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14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2020年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2020年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

15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出台本地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16加强协调配合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残联等分别负责2020年制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养老、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制度体系,落实经费保障。
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政府督查室等2020年2015年,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020年,对各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

17加强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2020年深入宣传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引导,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备注:除明确各部门分别负责的工作外,列“责任单位”栏目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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