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乐山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2)

户口政策2018-07-12王华老师

1、人事局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2、行政介绍信或民政局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接收单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国外、境外回国人员申请入户

1、台胞回内地定居

2、本人书面申请

3、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

4、卓证明或投靠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5、关系证明

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护照

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4、卓证明或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华侨回国定居

1、本人书面申请

2、华侨回国定居证

3、卓证明或投靠亲属的居民户口簿

外国人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定居身份确定表

3、卓证明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移

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原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往我市的户口迁移证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单位录用证明或聘用合同可迁入工作单位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无地方落户的可在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户口簿落户为城镇居民户口。

夫妻投靠

1、本人申请

2、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

4、居民身份证

子女投靠父母(限于未成子女或成子女中的在校学生)

1、本人申请

2、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3、学校证明

4、16周岁以上的出具居民身份证

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

1、子女申请

2、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居民身份证

市内迁入

1、迁入申请

2、迁出地居民身份证

3、迁出地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迁入地居民户口簿

市外迁入

1、迁入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