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乐山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3)

户口政策2018-07-12李一老师

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迁入

1、持本人和随迁人员的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有自有卓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5、租(借)卓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和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

6、居住单位房屋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文件。

7、满16周岁以上的随迁子女需出具居民身份证

8、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市居民(包括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和市外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有合法稳定收入或生活来源的人员迁移入户

1、持本人和随迁人员的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录(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5、务工经商的提供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6、有其他稳定生活来源的提供相应证明

7、满16周岁以上的随迁人员需出具居民身份证

8、有合法稳定收入或生活来源的本市居民(包括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和市外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亲朋好友的人员迁移入户

1、提供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被投靠方同意落户的承诺书和居民户口簿

6、本市农村居民、中心城区以外城镇居民和市外人员投靠在城镇的亲朋好友的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三、注销

死亡注销

1、户主持死亡证明、

2、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公民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香港、澳门定居注销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台湾定居注销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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