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亮点
亮点一:1种身份,即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省在6月底以前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我省将成为历史,今后我省每一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亮点二:2大目标,即2020年以前累计实现1000万人落户城镇和建立新型户籍制度。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亮点三:整体推进,即总体调整、综合配套、整体构建。一是这次《意见》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与以往相比,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这次在全省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是在国家及我省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的结果,这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这次《意见》是按照中、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性配套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而且是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内容的综合性的改革。三是这次《意见》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我省居住证制度实施两年来,已累计制发居住证270万张,下一步,我省的工作重点将放在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上来,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亮点四:创新人口管理。建成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亮点五:建立社区集体户。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集体户,解决符合落户条件,户口愿意迁往城镇,但在城镇无自主产权住房、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人员的落户地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