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
2015年12月3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印发并解读《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表示,这标志着长沙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从现在开始,长沙市民可以自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免费换领新的《居民户口簿》了。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户籍业务时,在新签发的《居民户口簿》“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目标:2020年长沙户籍人口城镇化超50%
《实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要求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实施意见》指出,改革要坚持稳步推进、以人为本、合理引导、完善配套。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长沙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
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具体政策措施。
一,创新人口管理
从2015年12月28日起,长沙市公安部门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入口,改为根据户口登记地的城乡地域属性划分统计城镇户籍人口与农村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