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贯彻落实好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
16:30【贵州都市报记者】:想请问一下,教育厅是如何保障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
16:31【李奇勇】:保障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又是重要的教育公平问题,关系到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家庭。
16:32【李奇勇】: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流”儿童入学就读问题,把“两流”儿童教育工作纳入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大局。教育厅作为职能部门,坚持“两为主”的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共有38.2万名(小学26.3万、初中11.9万)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分别为70.65%和72.19%。同时,我们还启动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试点,按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招收初中学生,杜绝其他一切形式考试招生,保障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小学毕业生顺利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对于接收随迁子女公办学位不足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保障了每一个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就读。我们严禁公办学校向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得在办理转学手续时收取任何费用。
16:34【李奇勇】: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预测机制,科学编制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和学龄人口数量、居住分布相适应的原则,以常住人口为基准,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二是把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根据随迁子女实有人数,按本地户籍学生生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三是公办学校要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稳步提高接收比例。公办学校承载能力不足的地方,当地政府应购买合格的民办教育服务,让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畅通随迁子女就学渠道。已经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小学、初中入学应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尚未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按照现行入学政策妥善处理。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流出地政府应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
16:37【李奇勇】:此外,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我省今年将出台中考改革政策,进一步加快中考和高中招生改革力度,其中的一项任务,就是要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我们的想法是:对于在流入地就读、具有当地学籍的外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并可报考当地高中学校,对于在流入地就读达到一定年限的,还允许具有优质普通高中“配额生”的资格。
16:38【贵阳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贵阳市各城区落户的具体政策措施?
16:39【闵建】:(一)贵阳市拟实施的各城区落户政策
16:39【闵建】:贵阳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导思想是以城镇带动农村,按照分类对待、分级承接的原则,实行城镇化水平圈层式的户籍政策,所有迁入户口性质全部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全市分为三个圈层:一是控制圈层。将南明区、云岩区界定为控制圈层,实行户籍政策控制与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相结合的入户政策。二是差别化入户圈层。将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的城区界定为差别化入户圈层,实行有序放开的入户政策。三是全面放开圈层。将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除城区外的社区、建制镇、乡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的全部社区、建制镇、乡界定为全面放开圈层,实行全面放开入户限制的入户政策。
1.控制圈层的相关户籍政策。一是在南明区、云岩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含)以上,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5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实行积分入户,积分入户具体办法将在进一步细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流动人口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以及社会服务和纳税等方面科学设置积分入户分值,积极引进在我市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类人才,促进来筑人员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2.差别化入户圈层的户籍政策。在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2年(含)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全面放开圈层的户籍政策。在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和观山湖区除城区外的社区、建制镇、乡及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的全部社区、建制镇、乡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6:41【闵建】:(二)贵阳市各城区实施不同落户政策的原因
16:41【闵建】: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公通字〔2014〕41号文件精神,准确界定我市各城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第二部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相关政策对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适用政策及城区人口组成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详细统计,同时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全面摸底,对人口增长对公共服务承载能力进行了全面测算,要求市公安局结合贵阳市实际提出适合各城区的落户政策。
第一、贵阳市南明、云岩两城区人口组成及可用户籍政策
16:42【闵建】:贵阳市南明、云岩两城区为贵阳市中心城区,占地面积小,城镇化区域发展不平衡。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4】41号)中关于对城区人口统计口径的要求,两城区目前户籍登记人口为119万左右,加上离开原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居住在两城区的暂住人口80万人,两城区实际常住人口已达到200万余人。且人口迁移也集中在这两个城区,城区各方面的社会承载能力已达到极限,同时两中心城区面积小、人口密度与国内超大城市不相上下,贵阳市南明、云岩两城区总人口密度达到12061.44人/平方公里,其中南明区人口密度达到9546.58人/平方公里、云岩区人口密度达到14576.30人/平方公里;而与同期国内超大城市相比:北京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为7837人/平方公里,上海市总人口密度为9589人/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口密度为16828人/平方公里。
16:43【闵建】:因此,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建新城、疏老城”的总体规划要求,在两城区落户必须严格控制,迁移政策需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第二部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中关于特大城市的户口迁移模式,即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贵阳市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四城区可适用户籍政策
16:44【闵建】:近年来,贵阳市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等四城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提升城区自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但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进程,同时随着城区的不断发展,迁入人口大幅提升,人口承载能力相对有限,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会给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巨大压力,将不能保证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