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户口政策2018-11-10李天扬老师

制定配套政策推进户籍改革

11月3日,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安顺召开,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抓好户籍制度改革。

会议指出,2015年5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我省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目前进展有序,效果初显。下步,各地、各成员单位要以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统筹协调、制定完善配套改革政策,积极破解困难问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制定的保障性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大胆创新,尽快提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省教育厅要在原有政策制度基础上,尽快系统提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措施。一是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快《新建改扩建居住区配套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步伐,指导各地在建设居住区时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就近入学。

二是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在国家现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配套政策可以文件形式明确我省各级各类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政策。

三是明确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政策措施。我省居住证制度实施三年多来,很多已经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符合各地条件后,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但升学考试等重点内容还需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子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利用社保制度改革成果,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省民政厅要抓紧拟制相关意见,明确农业转移人口和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的权利。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合理调整机制。在今年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级按区域分档次合理确定的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以规范管理为重心,坚持多种方式实施住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鼓励各地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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