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7月底前,县市征兵办公室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进行入伍动机教育,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
(三)8月2日至10日组织输送。运输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执行;招收士官的交接工作按照《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6〕136号)第六条中第二种方式执行,起运前由部队大单位司令部门统一组织到省征兵办公室指定的地点与兵役机关办理交接。
四、招收士官的退兵
招收的士官到部队后,经查学历不实,或专业与招收计划相差较大、部队无法调整使用的,作退兵处理。省征兵办公室经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接收。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30天。
五、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
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本文没有明确的其他方面仍按照〔2003〕参动字第8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提高我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的需要的重要举措。各级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要从人、财、物上大力支持,把招收士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招收工作顺利进行。人武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管,协调有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专班,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招收士官工作。要建立征招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把关、谁签字,保证保质分保量完成招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