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对高分考生实施奖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hzjxy.org.cn
招生联系电话:0451—86662346、86681627、86683403
传真:0451—86683403
邮编:150081
电子信箱:3110839548@qq.com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