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评分标准把“符合题意要求”划分为四个梯度:①切合题意;②符合题意;③基本符合题意;④偏离题意。四个梯度的界定主要看考生习作与试题的规定性及开放性的贴近程度。如“切合题意”是指习作能准确理解作文试题的规定性与开放性,而“符合题意”是指大体上理解试题的规定性与开放性(略有偏差,局部有问题)。
平时的应考训练,应该在“解题”上多加注意,力求写出“切合题意”的佳作。“规定性”包括如下内容:1.明示性规定,如内容、文体、字数等方面的要求;2.隐性规定,如写作话题(或题目)内涵的理解与外延的限定,试题所提供材料寓意的解读等。开放性则指对作文试题中的关键词语、行为主体与受体、写作的指向等方面所允许做的多元化解读。
一、评分细则
(一)评分的基本原则
1.评判一篇作文的等级,尤其是基础等级分的类别,要以题意、内容、结构、语言、文体为重点,全面衡量;综合考虑,不能只抓一点而不及其余。
2.每篇作文的“基础等级分”与“发展等级分”之间,基础等级中的“内容分”与“表达分”之间,通常具有一致性。但也不可简单地、机械地对等硬靠。凡“内容分”和“表达分”不在同一等级内,两者的级差不要超过两个等级(如内容为一等,表达不应低于第三等;反之,亦然)。
3.实行“双评制”,一篇作文须由二人独立评分;对同一篇作文的评分,两人差距过大而又难以统一的,交由阅卷组组长或质检组评定。
(二)关于对“题意”的理解
1.凡是在话题“感情的亲疏和对事物的认知”范围内,或谈情感与认知的关系(认识事物受感情亲疏远近的影响),或谈情感与行为的关系(处理问题受感情亲疏远近的影响),其中的关系,可正可反,甚至与所供寓言的寓意不一致,只要立意正确,言之成理,均可视为切合题意或符合题意。“切合”与“符合”的区别,在于论述的深度和广度。对“感情”的理解,不必局限于寓言中的那种“亲情”。
2.文章只要与“感情”或“认知”两者中的某一方面有一定联系,而未论及两者的关系,可视为“基本符合题意”。
3.与所供寓言、所定话题、所设问题丝毫没有关系,另立话题,视为“偏离题意”。
4.题意不是判定基础等级分的惟一标准。切合题意的作文,不一定就是内容上的一类文,还应考虑中心是否突出、感情是否真挚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