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2)

河南高考2018-07-22李天扬老师

各地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为了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三项政策和措施:(一)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定向招生,我省的实施区域为国家确定的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二)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参照自主招生办法,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我省的实施区域为:“国家专项计划”确定38个县加上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上两个专项计划均要求考生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三)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我省将安排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组织实施,生源面向全省,考生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均可报考:1.考生户口簿上载明户别为农业的;2.考生具有县(县级市)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3.其他政策规定为农村考生的。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高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230号)精神,加强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实施,细致做好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录取服务等有关环节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扎实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我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方式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适度扩大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录取的高职院校范围和招生规模,提高分类考试录取人数在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中的比例。开展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高校要严格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和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按照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单招录取后,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通过单招考试入校的学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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