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民办高中等外地招生
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高中可申请面向市区外招生。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班面向全省招生100人。具体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6.补录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补录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
1.五年制高职院校及普通中专
(1)录取原则
分批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考生的中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填报餐饮、卫生、师范等特殊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体检,具体可咨询招生院校。
(3)录取办法
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和招生学校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补录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补录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职业中专及成人中专
凡有意向填报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学生,可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并由各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录取手续。2016年起,停止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
3.录取方式
从2016年起,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招生平台,未进入招生平台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