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及说明
(一)志愿设置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设平行志愿。志愿共设置7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三中等11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实验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C3个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第六批次: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二)有关说明
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填报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以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志愿前,考生须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或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填报本校附属中学,须由附属中学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前将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可以填写2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