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考体育考试政策变化温馨提示

合肥中考2018-06-10李一老师

2016年合肥市市区中考体育考试将于4月中下旬进行,考点考场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安排。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0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5〕**号)要求,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总分50分。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满分20分。选考项目为8项,A.50米跑、B.坐位体前屈、C.立定跳远、D.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E.掷实心球、F.跳绳、G.篮球运球、H.足球运球。考生从中任选2项,满分各15分。体育考试所有的项目均是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考生必须掌握的项目中精心挑选的,涵盖耐力、速度、力量、爆发力、柔韧性、灵活性等多个方面,充分考虑到考生个性差异。和以往相比,进一步扩大了考生选择的范围,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今年我市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6年修订)》和2007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直接计入中考总分。

考生在报名同时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学校申请免考。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体育考试总分的70%计分。

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缓考手续。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处于恢复期的考生,不能确定免考、缓考的,可以先选择体育考试项目,考前根据恢复情况再向学校申请免考或缓考。由学校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好后,统一在考试当天,到考点办理手续。

免考缓考仅限办理一次,不做单项免考、缓考。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需要提醒家长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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