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选派遵纪守法、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负责试题命制、运送和保管使用,院校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各院校要创造条件,按国家要求建立试卷保密室,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所有高职单招院校要参照高考考务工作规定和本校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务工作办法,应包含考务工作人员选聘培训、岗位职责、考场设置、考试规则、违禁物品检查、设备器材使用、考风考纪管理、违纪舞弊处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替考、群体性舞弊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现象发生。
文化考试科目全省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为方便二志愿录取,院校需将总成绩按满分750分计算:文化成绩满分36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390分。
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其中旅游大类直接使用对口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医药卫生大类使用对口医学类专业成绩,装备制造大类使用对口机械类专业成绩,电子信息大类使用对口计算机或电子电工类专业成绩,土木建筑大类使用对口建筑类专业成绩,财经商贸大类使用对口财经类专业成绩,农林牧渔大类使用对口农林或畜牧兽医类专业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须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对口考生须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其成绩作为文化成绩计入总分。
考试环节涉及到面试的,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面试专家小组应不少于5人。
考生须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缴纳报考费,并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院校印发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面试。
(三)评卷和成绩的登统、公布与复核
各院校要制定详细的答卷评阅管理办法,包含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评分细则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