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录取时,允许院校在专业大类范围内调整计划。二志愿征集时,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可调整至本校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使用。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四、志愿设置与填报
联考高职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同时投给五所院校,由院校审核提出拟录取意向,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
单考单招一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考生须参加该校组织的考试,各院校按考生成绩进行一志愿录取备案。
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的二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采用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参加二志愿征集的院校需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
2016年3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填报志愿。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3月15日9时至16日9时,各院校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征集二志愿。拟参加二志愿征集的考生,届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
五、考试实施
4月1日至10日,高职单招组织考试。由各联考牵头院校和单考院校负责,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单招方案组织考试,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将单招考试放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一)安全保密
各院校要对本校单招考试安全保密负全责。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细化命题程序、试卷印制、试题保管、保密要求、人员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单招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须按国家安全保密规定定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