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

国家政策2018-08-03李一老师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一览表




税种免税对象条件类型执行期限最新文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5千-2万,次(日)300-500元起征点2011.11.1起财政部令2011年第65号
2-3万(季度9万以下)(详点链接)免税2014.10.1-2020.12.31财税〔2017〕76号

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发放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税2017.12.1-2019.12.31财税〔2017〕77号
担保人纳税人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税2018.12.1-2019.12.31财税〔2017〕90号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20%税率,所得减半2017.1.1-2019.12.31财税〔2017〕43号
小型微利企业六大行业、四个领域中的小微企业,新购进的研发与生产经营共用的单价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享受一次性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详点链接)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2014.1.1和2015.1.1起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2017.1.1-2019.12.31财税〔2017〕34号
印花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签订的借款合同免税2018.1.1-2020.12.31财税〔2017〕77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小微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保障金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财税〔2017〕18号
文化事业费广告、娱乐服务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以及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15.1.1-2017.12.31财税〔2016〕25号和财税〔2016〕60号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缴纳义务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或不超过30万元免征政府性基金2016.2.1起财税〔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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