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18〕7号),明确继续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3元/W初装补贴和0.2元/kWh度电补贴。同时,还提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条: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所需产品及建设安装由项目主体自主选择,任何单位不得设定有关限制。
此前,无论是《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晋市政办〔2015〕39号)还是市科技局下发的《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操作办法》,都明确规定:
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在全市范围内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购置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且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本地光伏产品是指在晋城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使用在晋城市范围内生产的硅片、光伏电池片组装成的光伏电池板(其他材料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参照执行)。
将几份文件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判断,晋城对户用光伏扶贫工程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加,鼓励通过市场竞争,让更多优质光伏产品进入晋城市场。
2017年7月,光伏家·光伏经销商联盟共同进行山西省户用光伏调研时,晋城某经销商就表示,这一政策给他们带来极大束缚。“我们给农户推荐的都是一线大企业的产品,但拿不到补贴,老百姓又不懂,就觉得我们在骗人。从价格上来看,他们卖的(系统)比我们还贵,但算上补贴,比我们便宜2块不止,真的不好做。”
另一位资深经销商透露,“本地企业的组件4元/W,质量一般,色差严重,效率偏低。我自己选了大企业X的组件,可以做到3.2元/W,使用寿命更有保障。找我装光伏的都是亲戚朋友,不能坑他们。”
从光伏家·光伏经销商联盟对全国多个省份的调研来看,带有“选购本地产品”条件的地方补贴政策并不少见,但多数集中在江浙地区,拥有相对稳定可靠的生产企业,产品销量位居全国前20水平。像晋城这样,当地没有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却仍要强行推广本地产品的,极为罕见。
在光伏家看来,晋城市取消补贴条件限制,就是在对当地老百姓负责,对贫困户负责。虽然由于条件限制,仅能为2017年12月31日后办理备案登记的扶贫项目提供补贴,且每户最高补贴5KW,但这种开放的胸怀、及时纠错的态度,值得全国各地方政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