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94517人,占14.35%;15-64岁人口为2049345人,占74.5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4690人,占11.0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4个百分点。
解读:按照衡量老龄社会的标准,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7%,意味着步入老龄社会。湘潭市65岁及以上人口已占到了11.09%,表明湘潭市社会老龄化比较严重。老龄化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加上卫生、保健、医疗大力发展,平均寿命提高;二是由于近10年保持了比较低的生育水平,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速;第三,按照人口发展的规律,随着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老年人口的比重也会逐步提高。
性别构成:出生性别比失衡有好处
数据: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01252人,占50.98%;女性人口为1347300人,占49.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92下降为104。
解读:“湘潭市出生性别比失衡将越来越少。”市人口普查办业务负责人表示。实现“男女平等,关爱女性”是湘潭市2000年至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2010年,湘潭市在全国首创首推“人口计生综治信息实时通”。借助这一系统,湘潭市建立了预防“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新机制。2000年至今,全市共破获“两非”案件65件,查处了50家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出生性别比失衡治理取得重大突破。
主要数据点击
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274855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67206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6483人,增长2.86%。年平均增长率为0.28%。全市户籍人口为2888294人。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13237户,家庭户人口为24953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0人减少0.23人。
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