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产假规定【优秀篇】(2)

国家政策2018-06-10才子老师

从对外公布的建议议程来看,审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议案位列议程第八项,由市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全面两孩”相关配套政策。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广东、上海、湖北等13个省区市已经完成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全面二孩政策正在依法有序的实施过程中。

修改什么内容?

因为涉及到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修改之处比两年前的“单独两孩”修改内容多得多,要修改40多条条款。

修改的内容,除了围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来展开之外,还包含了很多配套政策内容,包括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奖励保障、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据了解,本次条例修改将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也就是说,“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之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的三类人,将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与“老人老办法”对应的是“新人新办法”,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此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生育了二孩,那么就从“老人”变成了“新人”,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生育假应该延长多少天?这是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按照目前的修订前期准备工作来看,对比全国其它省市,一致趋向于增加50天。

拓展阅读: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6年1月1日实施; 2016年3月31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6年4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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