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办理自谋职业司法公证的收费标准:我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自2000年开始,自谋职业的补助金标准:义务兵1万,志愿兵2万。办理司法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个人付100元(这是办理司法公证的最低收费标准)、政府付100元。自2000年开始到目前没有调整过。
问: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的报名、时间安排有什么规定?
答:1、合肥市区当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报名时即可领取《合肥市退役士兵职业培训登记表》选择培训专业,填写好后交给所在区安置办公室,由市安置办统一编班交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培训。
2、历年城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参加职业培训:
⑴农村籍退役士兵报名时携带:《士兵退役证》、《身份证》、《婚姻证明》;
⑵城镇退役士兵报名时携带:《士兵退役证》、《身份证》、《户口簿》;
⑶培训时间安排:晚上学习,分两个班;
每周一、三、五一个班;
每周二、四、六一个班。
3、城镇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
⑴退伍报到时必须填写《合肥市退役士兵职业培训登记表》,在所在区安置办备案;
⑵报名时携带《士兵退役证》、《自谋职业证》或《合肥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审批表》到市安置办、合肥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处报到。
问:特招文体兵有什么安置政策?
近年,不少特招文体兵家长反映。有些接兵干部不经征兵部门同意,自行挑选文体兵,有的到地方专业文艺团体和艺术、体育院校的在校学生中挑选,有的挑选对象不符合征集条件也要求批准入伍,还有的未办理任何手续将有某些特长的青年带回部队。另据反映,有的接兵干部向当地征兵办公室索要空白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有的人武部甚至把已废止的《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随便送人,为青年办理入伍手续。这些做法违犯了征兵的政策规定,干扰了征兵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于保证新兵质量,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必须立即予以制止。经总参批准,特通知如下:
(1)、征集新兵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规定,无论是征兵部门还是接兵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新兵征入部队或多征多接新兵,违反的要严肃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征兵的政策规定,做好样子,并加强检查监督,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2)、要加强对《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已作废的《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要立即封存、销毁,严禁使用,凡是用作废的〈登记表〉办理入伍手续的一律无效,并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