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对2002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更加符合当前干部工作形势的需要,是党在新时期做好干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期党对干部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同时是做好当前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证。
通过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时刻领会了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个特点即:体现时代内涵、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从严监督。讲学习内容结合干部科相关工作感受如下:
为政只要,首在得人。“治安之本,惟在得人。”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这充分说明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和党的生死存亡。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我们指明了什么是好干部,我系统基层单位多、人员结构、和编制复杂,如何选好好干部是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选好干部就要学好《条例》。精通条例,是干部科工作人员的基本功,更是选好干部的前提,只有精通条例,才能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要把条例学好,就得有读经典的精神,要仔细认真、五次三番领会精神;就得有“专一”的精神,学好条例需要“专“进去,不能一目十行、走马观花,要不虽然很快学完,但仅仅只是与眼睛打了个照面,甚至连眼睛眨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如何能理解其中的深刻内涵,这就需要理清头绪、烂熟于心,然后融会贯通,这样才能深刻领会;就得有“玩味”的精神,玩味者,探索体味也。只有探索体味,学起来才有可能像食橄榄那样:咀嚼良久,才有回味,品赏回味,才会深深体会到“真味久愈在”、“始觉甘如饴”的不同凡响之处。只有这样才能将《条例》学好、学精,为用好《条例》打下基础。为此,干部科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条例》,体会内容、领会精神,为指导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选好干部就要用好《条例》。学好条例,最主要的是要致用,只有致用才能检验是否真正学的精通。根据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仔细斟酌,树立大局意识全盘考虑总体规划。要用好《条例》就需要我们严把每个环节,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的标准与条件、程序与方法、原则与纪律,做到不走样、不变通;用好《条例》就需要我们要有制度意识,习总书记说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好的制度还需要人来执行,要牢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