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制度意识,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选人。要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用好《条例》就需要我们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将选用干部工作致于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样才能让投机者无处可投,使干部选任全过程形成了可操作、可检验、可追究的系统。
最后,要选好干部要把好尺度。尺度是选好干部的标准,什么样的干部才是好干部,习总书记提出要以“三严三实”选好干部,要把这个尺度贯穿于始终。要把好尺度就要深刻理解内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好用好《条例》是前提,把好尺度是标准,选好干部是目的,选拨领导干部就是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用好《条例》,严把各个环节,才能选出令群众满意,人民放心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