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交易方式与类型也不断创新,权利义务关系更趋复杂,司法实践中普遍反映的两年的权利行使时间较短,因此,此次草案予以适当延长,从两年的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大到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土地制度,小到老百姓间的经济纠纷,以及我们的婚姻家庭、生产经营,几乎我们做的每件事,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据和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轶分析,每个人出生以前就开始跟民法打交道了,去世以后还要跟民法打交道,比如对死者名誉权的保护。
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民法典》都被视为一部权利的宣言。在所有的部门法中间,民法体现了对“人”全面的关怀。
此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它要确立我国要奉行的立法哲学,通过确立民法立法目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度,来表达对现在所面临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态度。
《民法总则》——千呼万唤始出来
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立法机关先后三次组织编纂《民法典》,前两次均因政治动荡无疾而终,第三次则因条件不成熟而暂缓。
1986年拿出的《民法通则》,是当时法学界对立法现实的一个妥协:用原则性、基础性的“通则”制定基本规则,待各方面成熟以后再迈向法典化。
1998年,我国启动《民法典》第四次起草工作。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草案。然而,由于《民法典》所涉内容繁杂,一次性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先制定《物权法》等单行法,待条件成熟再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民法典》第五次起草工作也因此提上日程。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了“两步走”的编纂思路,即:先制定《民法典》总则,再整合《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其他民商法律为《民法典》。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新闻发言人傅莹就曾透露,《民法总则》将在2016年6月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民法界,这被认为是编纂《民法典》最重要的前置步骤之一。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