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边远乡村学校教师住房问题。对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的周转宿舍项目,各县市区须加强监管,在手续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依法制定优惠政策,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政府须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由县市区政府统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
逐级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奖励力度,市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为我市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申报工作,每次奖励100人左右,每人奖励3000元。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捐资助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县市区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市、县举办的各类评优评先,要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
实施办法中还对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和规定,详情请登录市政府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