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协调、资料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联系人:刘玉凤,电话:3120921。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区域的淘汰黄标车工作具体方案。
(三)加强配合,抓好落实。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政策的制定并明确实施时限,确保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顺利完成。
(四)定期调度,加强督查。建立黄标车淘汰工作季度调度制度,各责任部门要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每季度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