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谋划,项目支撑。要把发展和改革贯穿规划全过程,把主体功能区战略作为规划基础,系统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的目标任务,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创新动力、要素活力。坚持弥补短板、壮大优势,在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为增后劲、促均衡、上水平提供支撑。
立足省情,合理引导。要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既要提气鼓劲、尽力而为,更要立足省情、量力而行,切实把各项目标指标的确定建立在科学分析基础上,使规划经得起时间检验。规划目标既要以5年为主,衔接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又要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引导社会合理预期。
体制创新,强化约束。要加快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确定部分市县探索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设立统一的规划编制标准,编制全域一体的空间统筹规划,强化规划的约束性,推进规划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四、编制分工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总体规划草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全省“十三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具体程序:
1?编制准备阶段(10月底前)。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12月底前)。在完成“十三五”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行业发展思路,并在规划专家委员会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3?纲要编制阶段(12月—2015年10月)。按照省委关于制订我省“十三五”规划的建议,2015年7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框架,与国家“十三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2015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4?纲要审批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1月)。纲要草案经省政府研究通过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