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面积标准规定【最新版】(2)

规章制度2018-08-06才子老师

3 领导干部在多个部门任职的可以安排多个办公用房吗?调动、离职或退休后怎样使用办公用房?

按照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4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理?

对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党员干部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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