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3自评和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
5、核心要求
5.1目标职责
5.1.1目标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并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确保落实。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5.1.2机构和职责
5.1.2.1机构设置
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5.1.2.2主要负责人及领导层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分管负责人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5.1.3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5.1.4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