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声环境
2016年长沙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5dB(A),城区道路昼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6 dB(A),声环境质量良好。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化学需氧量: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103600吨,较2015年下降4.7%。氨氮: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12586吨,较2015年下降2.7%。我市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二氧化硫: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19610吨,较2015年下降5.5%。氮氧化物: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43409吨,较2015年下降2.4%。
我市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
出台了《长沙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2016年长沙水上搜救和水域环境污染处置应急演习”,全年共完成30家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其中重大风险企业8家,较大风险企业22家),妥善处置了6起易引发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2016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
一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推进湘江长沙段及其支流浏阳河、沩水、龙王港、圭塘河等流域综合整治;高规格、高强度狠抓浏阳河流域综合整治,在完成全流域污染调查与整治方案编制的基础上,实施截污、提标、补水项目52个;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45处;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11处;完成城区9家污水处理厂全面提标工程;督促全市已建成的82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取缔“十小”企业24家,整治十大重点行业企业9家。
二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关停禁燃区内散煤制销点74个,淘汰燃煤锅炉47台,三环以内基本消除燃煤锅炉;将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二环以内,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3.8万辆,淘汰数量居全省第一;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完成治理11家;全市共创建绿色工地204个,完成拆违后复绿提质改造片区35个。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与株洲、湘潭紧密协作,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同步启动应急响应,齐力抗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