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地)、县(市、区)要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县级政府是确权登记工作责任主体和推进主体,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市、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和乡(镇)要抽调干部进驻村屯,全程参与和指导确权登记工作。村级要吸纳现任“两委”干部和农村“五老”人员参加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农业部门承担牵头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加强资金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免费提供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协助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等工作;测绘地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土地航拍、影像底图制作和分发、影像底图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政府法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参与研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的法律问题;档案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确权登记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移交、业务培训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合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搞好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召开动员会、集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村入户,全面深入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来。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印培训教材,培养师资,分层次、分对象开展培训,全力打造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队伍、现场操作队伍,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技能和人力保障。
(三)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量大,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长久大计。各地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做到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可先抓好试点,及时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然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不搞“齐步走”。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可根据试点探索经验成熟度,确定扩面范围;未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先行组织试点,选择1个至2个土地承包档案齐全、工作扎实和代表性强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模式和技术路线后,再扩展到全县(市、区)和全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