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现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步验收。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七)实施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智能化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
1.成立机构。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省里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村(组)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登记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组)工作。
2.制定方案。各市要根据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3.宣传发动。各级都要召开登记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统一干部思想,部署开展工作。采取发放明白纸、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将登记工作宣传到户,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主动参与到登记工作中来。同时,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宣传,为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组织培训。各级层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乡(镇、街道)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使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