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解读(2)

规章制度2018-07-11王华老师

《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均可以凭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但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二次供水水泵设备维修、养护的除外;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楼顶、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对此,武孝奎说,以往维修基金的启动周期比较长,因为要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审批期限也比较长。南京物管条例在省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走绿色快速通道,这种做法非常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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