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是国家有关土地重大决策落实情况。
是督查这些重大事情有没有落实到位。第二个是怎么督查,督察机构是按什么程序什么内容进行督查。第三个就是如果督查出现问题,怎么处理,应该向地方发放督察意见书,明确整改,地方政府如果收到督查意见书以后,应该怎么做,都说的非常清楚。最后对于督察机构的约束,这个条例也说的非常清楚,比如督察机构不能直接查收案件,他也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如果出现问题,应该继续相应的什么处分,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我想这个条例的亮点,可以简单归类为这四大亮点。
可以说,这次《国家土地督察条例》的出台,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各地的土地督察机构。那么这个条例和咱们农民又有什么关系呢?对此,孔祥智认为,《督察条例》在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为农民保护土地提供了权威的平台,为农民申诉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孔祥智:那么这个条例和广大农民的关系在什么地方,我们回过头来看,条约征求意见稿的第二部分,他在督查什么,我说过有四大方面。其中和农民关系非常密切的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在广大农民土地被征用的时候,如果征用不符合程序,或者补偿不到位,广大农民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把意见反映到土地督察部门。第二,我们知道现在土地流转,有些地方比例很大,这个过程必然会出现一些土地流转的机构,尤其是土地流转大企业,一下就流转几千亩地甚至几万亩地,有可能出现在流转的时候,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化的情况,对于这些,农民一旦发现都可以向土地督察部门进行举报。也有可能出现土地流转了以后,他不是集约利用,可能导致土地被滥用,或者导致土地肥力下降的情况,这些都是严重损坏农民利益的行为。农民一旦发现这个情况,也可以及时向土地督察部门去反映情况。所以这个《土地督察条例》尽管看上去和农民关系不大,实际上和农民关系是非常密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