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最新解读(3)

规章制度2018-06-13王华老师

深惠城轨、深圳地铁等将让惠州加速融入“广深港”半小时生活圈。惠州把深圳当作核心标杆城市。如何学习和对接深圳?在市人代会各县区代表团分组讨论现场,各县区“一把手”透露了各县区的“招数”,比如惠阳要当承接深圳优质产业“筛子”,惠东瞄准深圳南山区和深创投等。

保护西枝江别忘“补偿”上游

今年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两部地方性法规——《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和《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根据《立法法》规定,两部地方性法规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可颁布实施。

在市人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木林就两部法规作了说明。《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针对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上游治山、下游治污”理念,重点解决“治什么、怎么治、谁来治”三个问题。条例分为总则、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三十五条。其中有不少亮点,比如创新提出,市政府定期对西枝江水体组织开展健康评估等。

惠州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引发代表委员的热议,来自西枝江流域沿线的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由于西枝江上游位于惠东山区,在市人代会惠东代表团分组讨论现场,来自惠东山区的多名代表纷纷发言,认为上游人民为保护西枝江作出了“牺牲”,应该予以“补偿”。市人大代表谢国怀称,条例的出台让西枝江上游的发展受到限制,特别是招商选资的门槛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等也有限制。为了保护西枝江水质,上游地区作出了不少“牺牲”,建议市里通过精准扶贫,让山区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对于代表们关注的这一问题,条例也有相应的制度设计。邓木林称,条例规定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设立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而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限制的上游地区相关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补偿。

如何让惠州首部法规更加完善,还有如何确保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等?代表委员们纷纷提出很多建议。市人大代表林洪建议,应加强立法前的调研与立法后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评估工作。市人大代表刘小军建议,惠州以设立环保警察等方式来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加大对法规条例的宣传等方面工作来加强对西枝江流域的环境保护。

市政协委员杨择郡则建议加强其他方面的立法,将电动自行车、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潼湖湿地保护尽快列入立法议程,并将立法成果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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