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新型办案团队的组建,法官检察官能够专心主持庭审、办案,研究法律问题,办案质量和效率也明显提升。
上海全市法院一审、二审后服判息诉率分别达到了92.1%、99%,试点检察院2015年全年无一起错案,青海试点法院结案数同比上升80%。
新型法院成为检验改革政策是否符合司法规律的试金石
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2015年1月,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分别在深圳和沈阳成立。这些都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根据改革试点政策建立的新型法院。
“一年来的运行效果充分证明司法体制改革政策是科学的,是符合司法规律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处长何帆说。
在人员配备上,按照“优中选优”原则遴选出优秀人员担任法官,并按照一个法官配备一个助理和一个书记员的“1+1+1”模式设置审判团队。在审判团队的运行上,严格实行司法责任制,谁办案谁裁判谁签发法律文书,不再像以往由庭长院长来签发。
在内设机构上,新型法院实现了机构整合。几个人一个小团队成立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案件管理、后勤保障、调查研究,不仅在行政方面节约了大量人力,还减少了部门间扯皮推诿现象,使得更多人力资源补充到办案队伍中。
运行结果显示,2015年全年,第一巡回法庭受理案件898件,结案843件,法官人均结案数70件。审限内结案率、文书上网率均达到了100%。
除了新型体制机制的构建,在司改过程中,这些新型法院不断回应改革需求,尊重司法规律,不断推进以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
“新型法院团队证明,只要把优秀的人选拔到法官岗位中来,合理配备辅助人员,办案数量就能大幅增长,办案质量也能得到很大提高。这样的团队才有吸引力凝聚力,更加符合改革的方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年夫表示。
改革任务统筹配套推进
“改革还是非常成功的,直接解决了办案法官检察官和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的有机分离,使法官检察官朝着职业化、精英化方向发展。这个期间,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人的迷惑和忧虑,但法官检察官队伍整体还是稳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评价。
地方政法委提供的数字显示,广州中院去年一年辞职的法官人数不到总数的1%,不仅没有因为改革出现辞职潮,反而激发了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