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XXXXX有限公司(“XXX”)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XXXX股份有限公司(“XX”)的委托,基于XX和XXX的股东于211X年1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XXX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1、“本报告”指由XXX(XXX)事务所于2115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XXXXX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2、“本所”和“本所律师”指XXX事务所及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3、“工商登记资料”指登记于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XXX的资料
1、“XXX”指XXXXX有限公司,一家在XXX省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0005112038113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方法与限制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Ø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Ø与XXX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Ø向XXX询证
Ø实地察看
Ø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l、所有XXX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2、所有XXX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3、所有XXX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1、所有XXX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5、所有XXX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1、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止到2115年5月11日XXX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