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实施办法》在责任追究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实施办法》着眼本市巡视工作实际,对各责任主体履行巡视工作的职责作了重点强调,如,明确了市委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工作配合职责,巡视组长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巡视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职责,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整改工作职责等。对于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一方面列出“正面要求”,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内容,另一方面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对于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将依纪依规进行追责。从而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巡视工作责任体系。
5、问:今年是《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本市将如何做好2016年的巡视工作?
答: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以全面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重点完成对129家单位的巡视,通过“板块轮动”,坚决实现本届市委巡视全覆盖目标。主要措施:一是深化聚焦转型,突出重点内容,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突出政治巡视的特点,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巡视对象的行为。二是深化协同作战,强化监督合力。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不断完善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提请协助、巡后信息共享等制度。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发挥震慑作用。重点建立和完善问题线索移交反馈、巡视回访和巡视问题整改督查机制。四是深化方式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快巡视节奏,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拓宽发现问题渠道。五是深化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完善体制机制、选优配强队伍、加强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