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意见(3)

规章制度2018-12-06李一老师

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职能转变。根据新形势对基层政府角色和工作的定位要求,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发展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紧紧扭住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公益事业、改善发展环境、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乡镇职能转变,调整机构设置,整合干部力量,改进不合适宜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建立精简效能、保障有力、服务型、法制型政府,培养企业管理型、市场中介型、科技服务型复合干部队伍。特别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调整干部力量,因事设岗定人,依岗定职定责,实行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归位,行政干部抓点示范,注重发挥行政引导和市场调节两个方面作用,加快干部分流,优化干部队伍。
(二)加大资金投入。围绕农业产业建设、资源开发和公益事业发展,积极协调信贷投入,加大信用村镇创建力度,扩大诚信贷款范围。各涉农部门要对接中央号文件政策导向,结合部门特点,积极对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各涉农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带—名干部专抓项目资金争取,并纳入考核。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对涉农资金既要归口管理,又要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科技服务。各涉农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主导产业建设,结合各自职能,全力抓好科研攻关、技术培训、物资供应和关键技术推广普及,实行一个产业一个部门包抓,一批技术人员指导服务,一套考核奖惩办法,将技术人员定到村组,任务夯实到人头。采取部门联产业联经费,技术干部联薪联服务,确保每个产业都有相应的服务保障机制。把示范样板作为科技宣传和推广的主阵地,要求各级干部大抓点,抓大点,技术干部要抓好科技示范园,乡镇干部抓好产业示范田,村组干部抓好科技示范户,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围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服务组织,积极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市场流通体系,引导农民进入市常发挥现有的协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作用,扩大会员,完善机制;鼓励干部租地发怔业,承办各项服务实体,有条件的乡镇站所可成立各类农产品经营公司,创建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组建各类营销队伍,开发外地市场和销售基地,帮助农民搞推销;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产销大户,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带基地、促销售的作用;围绕传统产业升级和后续产业培育,积极推进“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实施强村大户战略。强村大户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面旗帜,是农村工作的有力抓手。对照建设成果,选准新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调动各类生产要素投向强村大户建设,继续实行县直部门联村帮建制度,加大政策支持、科技服务和物资扶持,强化措施落实,加快建设一批成效明显、辐射力强的强村大户,引领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六)强化督促考核。针对农村工作特点,结合乡镇实际,突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两个重点,抓住产业建设这个核心,合理设置考评项目指标,进一步修订县对乡镇考核办法,坚持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平时督促检查与终考评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县对部门工作考核办法,突出抓点示范和重点工作项目的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落实,以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激发活力,鼓舞干劲,加速农村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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