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印章保管规定
..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印章销毁
..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